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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|
服務簡介:OMG遊戲派對係透過網際網路提供乙方線上遊戲之娛樂服務。乙方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,以及負擔接上網際網路之費用及電話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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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基於OMG遊戲派對所提供之各項服務,請乙方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,乙方所登錄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時,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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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乙方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填寫不實,或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,或有任何誤導之嫌,甲方保留隨時終止乙方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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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乙方同意本合約並完成本遊戲服務之申請後,甲方即核發一組帳號及密碼,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,且僅供乙方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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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乙方取得之密碼得於甲方之遊戲網頁上進行變更。甲方人員 (含客服人員、 遊戲管理員) 不得主動詢問乙方之密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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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. |
資料保密原則:為維護乙方自身權益,乙方同意不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,或出借或轉讓第三人使用;若有違反,乙方應自行負擔因此所生之相關風險與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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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. |
個人資料保障:對於乙方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,除下列情況外,甲方同意在未獲得乙方同意以前,不對外揭露乙方之姓名、地址、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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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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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,甲方得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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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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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OMG遊戲派對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不論任何原因被停止,無法提供服務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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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由於天災、地變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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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乙方應瞭解並同意,OMG遊戲派對可能因甲方、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、阻礙而全部或一部中斷、暫時無法使用、遲延、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、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,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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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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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之下列行為,即屬違反本合約之行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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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以甲方或類似甲方之名義進行本遊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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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遊戲惡意破壞或修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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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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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的言論或行為違背各遊戲所公佈的管理原則與系統公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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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利用遊戲之程式漏洞(BUG)進行遊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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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於遊戲進行中以任何方式阻礙第三人進行遊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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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以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或手段進行遊戲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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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未經甲方允許或同意進行電磁記錄的移轉行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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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違背法律、命令之行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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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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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,甲方得終止或解除本合約,並依各管理規範採下列方式予以處分,甲方得逕自沒收乙方尚未使用的預付款項(點數)作為懲罰性違約金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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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暫停遊戲權限(即乙方的帳號將無法進行遊戲):視違規輕重給予七天不等之暫停遊戲權限處份,若有重大違規者,給予永久停權之處份(即該帳號永遠無法再進行遊戲終止合約)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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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刪除帳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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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降低遊戲內一定幅度的總遊戲戰績或虛擬物品,並取回不當得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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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3) |
乙方得隨時向甲方終止本契約,契約終止時,甲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,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、信用卡、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乙方所購買但未使用之點數,已消費點數無法退回。但乙方有可歸責違約之事由時不在此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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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. |
風險承擔:乙方同意使用OMG遊戲派對各項服務係基於乙方的個人意願,並同意自負任何風險,包括因為自OMG遊戲派對下載資料或圖片,或自OMG遊戲派對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乙方的電腦系統損壞,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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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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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對於甲方服務品質或處置不服時,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,甲方最遲不得超過十五日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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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小時服務專線、申訴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位址詳見甲方官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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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. |
智慧財產權:OMG遊戲派對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,其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商標、營業秘密、其他智慧財產權、所有權或其他權利,均為甲方或其權利人所有,除事先經甲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,乙方不得擅自重製、傳輸、改作、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、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,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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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. |
遵守中華民國法令:乙方必須遵守使用本軟體/遊戲服務的所有相關中華民國法令。若乙方的行為違反本合約或其他法令,乙方同意甲方得隨時停止帳號使用權或清除帳號,及停止提供OMG遊戲派對服務。乙方有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,應自負法律責任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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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乙方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。若使用OMG遊戲派對台灣地區以外之網站,同意遵守各該網站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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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乙方同意並保證不公布或傳送任何毀謗、不實、威脅、不雅、猥褻、不法、攻擊性、毀謗性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文字,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OMG遊戲派對的相關網站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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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乙方同意不會於OMG遊戲派對的相關網站上從事廣告或販賣商品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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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乙方同意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,發表文章時,應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權及其他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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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乙方同意必須充份尊重著作權,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之文字、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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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|
OMG遊戲派對之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詳如費率表(請詳閱OMG遊戲派對各遊戲網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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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 |
費率如有調整時,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,惟乙方以預付儲值使用本遊戲,其已預付之儲值點數或有效期限不因新費率調整而減少或縮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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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 |
費率調整時,甲方應於調整生效日起三日前於OMG遊戲派對各遊戲網站、遊戲進行中或遊戲起始畫面公告,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乙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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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 |
甲方在各遊戲首頁上有遊戲收費制度的詳細說明,該制度及說明亦為使用者合約的一部分。所有的費用是以新台幣為單位,所有的費用採取預付制。乙方同意接受本合約後,即表示授權甲方依照收費制度從乙方的帳號中自動扣取點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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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
二 |
電磁記錄:乙方於OMG遊戲派對操作遊戲所留存之電磁記錄與OMG遊戲派對其他之電磁記錄均
屬甲方所有,甲方對於所管理之電磁記錄應努力維持完整。乙方對於電磁記錄有支配的權利,使用支配的範圍以雙方契約所定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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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
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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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應保存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,保存期間為三十日,以供乙方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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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 |
乙方得以書面、網路,或親至甲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,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,查詢費用為點數200點,由乙方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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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 |
甲方接獲乙方之查詢申請,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乙方個人遊戲歷程,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方式提供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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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為確保遊戲進行之秩序,甲方得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,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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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遊戲管理規範、公告、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皆視為本契約之一部份,與本契約具有相同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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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
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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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乙雙方互負帳號安全義務。甲方應提供乙方各式安全機制,乙方如使用甲方提供之安全機制
(如防盜卡、電話鎖)電磁記錄仍遭不當移轉時,經甲方調查屬實,甲方無條件回復為原始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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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 |
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乙方之帳號,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,應立即通知對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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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 |
乙方應提供正確個人資料申辦會員帳號,並不定期接受甲方查證。並以正確的資料參與各項活動,資料不實者將取消資格,不得事後更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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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
六 |
補償:若甲方免費提供OMG遊戲派對遊戲,且乙方除負擔網際網路連線費用及配備上網所需之費用外,未支付甲方遊戲費用時,甲方無須負擔任何違約之損害賠償責任。若甲方提供為月費制遊戲時,對於遊戲中斷或無法連線可歸責甲方時,甲方應返還已扣除之儲值,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,或遞延乙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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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進行本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詳見各產品包裝及遊戲官網,遊戲維修及開關機時間亦均見官網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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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於購買甲方產品包七日內,得憑購買發票和原產品包及尚未使用開通之序號向甲方申請 退費,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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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
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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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,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登錄的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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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 |
前項電子郵件地址變更,乙方應即通知甲方,並同意改依變更後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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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 |
甲方依本條電子郵件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,經通常之傳遞期間,即推定為已送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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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
九 |
規範之修改:甲方保留隨時修改本合約或相關規範、遊戲規則之權利,並在未來如有任何修改時,甲方將於各遊戲首頁公告之,或以電子報方式通知乙方。如果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內容,乙方須立即停止使用OMG遊戲派對之各項服務。如果乙方繼續使用OMG遊戲派對之各項服務,則視為乙方已同意 並接受本合約或相關規範、遊戲規則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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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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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別條款之效力:本同意書所定之任何乙方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無效時,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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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範、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、以及乙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,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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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本合約所生糾紛,若有訴訟必要,雙方合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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